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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无正当理由拒不应诉

南康法院网讯   日前,南康一名男子老冯对某保险公司与其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的判决不服,因未出庭应诉,事后却向承办法官寻求帮助。

南康区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合法传唤,老冯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法院遂依法缺席审理此案,并根据已有证据,依法判决被告老冯支付原告某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代偿款。公告判决生效前,老冯联系了承办法官,焦急询问维权办法。

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老冯释法明理,告之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其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法院根据证据作出的裁判,程序合法内容有效。老冯应对不出庭应诉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

按时出庭应诉,向法官阐释自己的主张,让法官全面了解案情,才能更快地化解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