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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事案件: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