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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人民检察院一般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1.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2.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3.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